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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城口县国有土地收补偿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及奖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5年存量房购房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关于城口县2024年度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总体清单》的通知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管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为了规范城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城口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起草了《城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城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第一条房屋价值补偿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房屋补偿面积的评估价值。房屋补偿面积由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按规定享受公摊系数政策补足部分面积,以及按规定享受最低住房保障政策补足部分面积组成。
5‰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期间按照协议约定计算。提供了临时周转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征收部门未按协议约定日期交付产权调换房屋,导致过度期限延长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5‰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符合前款规定,且用于生产制造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超过前款规定补偿标准的50%
2年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完税凭证的,可以结合PG电子 PG平台实际用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即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处置。第
四条附属设施补偿(一)民用附属设施。按照城口县现行规定的行业收费标准进行补偿,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下
600元/户,电表:600元/户,天然气:3500元/户,闭路:450元/户,宽带:300元/户。本条涉及的“户”以缴费户为单位。选择货币补偿的,按
上述标准给予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水、电、气、闭路、宽带不给予补偿。(二)
非民用附属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按照发票或合同金额补偿,不能提供安装发票或合同的,按照该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予以补偿。第
五条非住宅设施设备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企业等市场主体设施设备价值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搬迁后不丧失使用价值的,搬迁补助费按照所搬迁设施
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0-PG电子 PG平台20%计算;搬迁后丧失使用价值的,按照评估净值予以补偿,补偿后的设施设备由征收人按相关规定处置。对设施设
备进行评估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应当提供设施设备购置及其品牌、编号等相关凭据。第
六条补偿方式选择的引导奖励被征收人按房屋征收部门所引导的补偿方式签约的,给予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以下奖励: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2%给予奖励,在规定期内限完成签约及搬迁的,另再给予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奖励。2.被征收房屋为
非住宅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同一产权房屋中既有住宅又有非住宅的,分别
500元/户·日,非住宅:20元/平方米·日。提前天数,自签约之日起计算,截止签约期限届满之日,最高不超过规定的签约期限。2.
住宅:2000元/户·次;商业、办公、业务用房:30元/平方米·次,生产用房:40元/平方米·次。2.
1次搬迁补助;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且按期搬离被征收房屋的,享受2次搬迁补助。3.同一产权房屋中既有住宅又有非住宅的,分别PG电子官方网站 PG电子网址计算补助费。
一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1年11月18日印发的《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城府办发﹝2011﹞248号)同时废止。
2.被征收人对该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房屋征收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2.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本通知规定给予补偿;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不给予补偿。
次搬迁补助;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且须按期搬离被征收房屋的,可以享受2次搬迁补助。2.同一产权房屋中既有住宅又有非住宅的,分别计算补助费。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原子能机构国家核安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务院部门网站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政府网站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信访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国防动员办市林业局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市供销合作社市政府部门网站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垫江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区(县)政府网站网站地图版权声明联系我们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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