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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告:拟撤回6家建企12项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你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因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现依法在我局官方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5室)领取《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
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你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回并注销你公司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
因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现依法在我局官方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5室)领取《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
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符合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你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回并注销你公司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
因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现依法在我局官方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5室)领取《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
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符合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你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回并注销你公司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
因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PG电子模拟器 PG电子网站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现依法在我局官方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5室)领取《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
今年以来,我局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符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要求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你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拟撤回并注销你公司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
因按照你单位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现依法在我局官方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02号305室)领取《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的权利。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随机动态核查中,本单位发现你公司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条件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本单位依法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你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整改。2024年10月10日,本单位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告知你公司拟作出行政决定、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公司放弃陈述、申辩以及听证权利。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之规定,本单位依法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决定:撤回你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予以注销,该资质证书即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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