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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㉕】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岂容“一倒了之”?正确处理方法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5-11-21 11:04:41 丨 浏览次数:

  商铺、住宅装修本是一件喜事,但随装修产生的砖块、水泥碎渣等建筑垃圾,若处理不当,不仅侵占公共空间、影响市容,更会成为破坏城市生态的“环境杀手”。

  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在堆积过程中会释放有害气体,污染空气;其渗滤液会渗入地下,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同时,大量堆放也将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与退化。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壶山中队查处了一起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张某某,为图省事,租用武义某村的一块空地,用于堆放及分拣其从各小区收来的装修垃圾。2025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时,该地堆放的建筑垃圾已占地约40平方米。通过进一步调查,在2025年9月8日至22日期间,张某某通过收运建筑垃圾获利800元。

  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5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装修动工前,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小区物业公司。通常情况下,物业会指定专门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并统一联系有资质的清运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①联系专业车辆:找寻县内具有运营资质的三轮车进行运输。(普通私家车及其他非专业车辆禁止进入中场站)。

  二环西路草马湖路口的草马湖中转站和武川小学对面地块的塘里中转站,主要包括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砂浆、砖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气混凝PG电子 PG平台土砌块、金属、木材、玻璃、塑料等废弃物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正确处理装修垃圾,既是每位市民应尽的责任,也是对我们共同家园的守护。切勿因一时便利而以身试法,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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